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核发管理规则
2024-01-24 14:06:36 财经知识
《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核发管理规则》是为了规范和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认定工作,加强审批监管并优化审批流程和环节而制定的一项管理规则。
1. 新建、配建、改造、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要求
新建、配建、改造、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需要获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
2. 申请和审核程序
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申请和审核程序必须遵守严格的规定。
3. 续期申请
认定书期满后,如果需要继续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主体需要在期满前三个月内向房屋事务中心分中心提出续期申请。非产权单位还需要提交新的租赁协议。
4. 项目的退出管理
如果需要退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管理,项目所在地领导小组经核实后需报经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由认定机构撤销项目认定书,取消享有的相关优惠政策。
5. 泰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书核发管理规则
泰安市将根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核发管理规则》进行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认定工作。
6. 建行河北分行提供的贷款支持
建行河北分行提供了多种贷款支持,包括住房租赁支持贷款、住房租赁购买贷款、住房租赁抵押贷款、住房租赁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和住房租赁经营贷款。
7. 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发放和申请
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在全市范围内纳入年度建设筹集计划后,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申请人需要向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交申请。
8. 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联合审批机制
为了推进“放管服”改革和建设“五型***”,建立了保障性租赁住房联合审批机制,由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召集成员单位联合审查建设方案,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出具相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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